淺論府會關係、府會互動
臺灣是五權分立的國家、世界民主國家潮流也至少是三權分立。
其中跟人民隨時隨地、息息相關的就是行政權跟立法權。
兩種權利都是人民直接或間接的選舉出來,都身負民意,代意從事政治行為。很多人常常講:不管誰當首長,跟我無關,生活照過。其實這句話是錯的,政治跟人民的生活是息息相關的,上從一個大政策的實施,下到一個小建設都會影響人民。譬如:中央政府油價調整,不就是直接影響著我們嗎?
我們再把範圍拉小一點,來看看地方政府的府會關係,目前剛經歷9合1大選結束,很多地方首長換人當,連帶很多地方議員也是換人當,行政權跟立法權雙方暨合作又拉鋸,是件很微妙的情形。新的市府為了推行新政,開始會有很多的新政策跟新預算待編列待推行,但編列出來的預算不見得議會都會買單,除了牽涉到政黨屬性、更牽涉到議員所屬地方,整個是盤根錯節,難以言喻。
上從議長,會有議長自己的想法跟需要。再來是各黨派自己的想法跟需要。最後是各個區域地方議員自己的想法跟需要。這些交互作用成為一個議會,再加上市府自己的政策跟預算,交互作用成為一個非常複雜的府會關係跟府會互動。
每位局處長都會想要捍衛自己的預算,待預算送到議會,試問,有可能都會很順利地馬上通過嗎?甚至有的議員先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來個杯葛再說,等老子爽了再來跟我溝通預算的事情,這種情況也不是不可能發生。這時局處長該怎麼辦呢?又備詢時,上從市長、下到各局處長及各科室,面對議員的質詢或質疑時,該如何讓自己的預算能盡可能地順利通過呢?備詢的當下,如何跟議員的互動?等等這些都是一門學問。
政治於我觀察,可以四字概括解釋一切,那就是「談判、妥協」,各科室在局處內要溝通,這是一種談判;到了府內,財主及研考單位會先砍過一遍,各局處必須溝通及妥協;過了市政會議送去市府,就要接受議會考驗,藉由質詢過程,雙方取得平衡點,這也是談判跟妥協下的產物。小至每個人大至府會都需在這框架下被動地完成自己的任務跟需求,在這有限的框框裡達成各自的目的。很多東西就會開始必要的被產生出來:備詢時的溝通技巧、府會之間圓融關係、府會聯絡小組、各局處跟各議員之間的互動與交涉等。
準備要審第一次總預算案,不管哪個縣市,每個議會的議員都在摩拳擦掌、磨刀霍霍準備中,每個市府或是縣府也都競競業業的準備中,期待在這民主過程中,能產生出對民意最接近的府會關係跟府會互動。